学校对医学教育实行“条块结合”的领导与管理体制。医学部作为学校派出机构,全面统筹、协调、管理所属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在人、财、物方面拥有更多相对独立的管理权。
学校负责医学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大型基础条件保障以及学部和所属各单位相应干部的任免;统筹跨学部层面的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活动;学校对医学部财务进行宏观管理。
医学部和医学部党工委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全面统筹、协调、管理医学部所属各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对医学部内主要干部任免具有充分建议权,参与学校党委对所属各单位(包括附属医院)相应干部的选拔、推荐、任用、考核和管理;统筹协调医学部及所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统筹调配医学部财力和相关物力等资源;在学校授权下可代表学校履行其他职权等。医学部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学部的发展规划,并对学部内各学院的发展规划进行审定,督促学院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和规划等;
(二)负责学部的人才培养、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规划学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领导制定医学部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统一规划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做好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工作;
(三)负责人才培养规划和学部内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工作;
(四)统筹、协调学部的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负责医学学科公共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学部内跨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
(五)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医学部职称评定、学位审定与授予、导师遴选等工作;
(六)负责学部学风建设,配合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查处学部内学术不端行为;
(七)受学校及职能部门委托组织、管理、协调其他有关工作。
有关学院设置保持不变,校院两级管理架构下的责权利基本不变。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医学部指导下,制定本学院学科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落实学校、学部制订的政策和规划等;
(二)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有关招生和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三)在医学部指导下制订或实施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学任务,进行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考核;
(四)组织本学院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本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荐并初审各类引进人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初审和推荐;
(六)在医学部统筹下,掌握并调配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下的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行政事务经费及其它资源;
(七)负责本学院党建日常工作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