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武汉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规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4〕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临床医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含五年制、“5+3”一体化及八年制学生。
第三条 转学院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保证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医学部成立转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医学部常务副部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部长、党工委副书记、教学管理处副处长,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书记任组员,组织转学院工作。
第四条 符合学校转学院条件的学生可依据本人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入学院专业申请。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转学院:
1.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学院的学生;
9.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者不得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规模审核小组,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拟接收人数,由本科生院统一公布。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第七条 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医学,愿意为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学习;
2.心理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能顺利完成本专业学习;
3.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4.高中学习阶段有良好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基础;
5.综合评价合格(含学习能力、综合表现、个人特长等)。
第八条 转学院规则和程序:
1.医学部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学部网站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
2.时间安排:
(1)学生教务系统上申请: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
(2)转出学院教务系统上审批:2025年2月19日
(3)学生考核:
①转入学生考核:2025年2月21日下午医学部考核转入学生,并根据转学院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请已通过原所在学院审核转出的学生于2025年2月19日,加入武大2025年临床医学类转入学生初审群,方便安排转入面试等工作,QQ群号:795310376。
②转出学生考核:见申请专业的学院相关通知。
(4)线上审核:2025年2月27日。
(5)学校审批、公布: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学院的学生名单。
(6)办理转学院手续:2025年3月7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
3.考核规则:医学部将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考察,根据学习能力、综合表现、个人特长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学生综合评价及排序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转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报医学部部长办公会批准,向本科生院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材料。
第九条 转学院学生的收费与学分转换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经批准转入学生,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医学部负责学生转入前已修完的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对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