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22〕18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临床医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含五年制、“5+3”一体化及八年制学生。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保证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医学部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医学部党工委副书记、教学管理处、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书记任组员,组织转专业工作。
第四条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依据本人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8.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者不得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
第六条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学制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20%以内。
第七条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医学,愿意为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学习;
2.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心理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能顺利完成本专业学习;
4. 高中学习阶段有良好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基础;
5.综合评价合格(含学习能力、综合表现、个人特长等);
第八条转专业程序:
1.医学部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学部网站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和当年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
2.时间安排:
(1)学生教务系统上申请:2023年2月20日-21日
(2)转出学院教务系统上审批:2023年2月22日-23日
(3)学生考核:
①转入学生考核:2023年2月27日下午医学部考核转入学生,并根据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请已通过原所在学院审核转出的学生于2023年2月24日,加入武大2023年临床医学类转入学生初审群,方便安排转入面试等工作,QQ群号:345289281。
②转出学生考核:见申请专业的学院相关通知。
(4)线上审核:2023年3月2日。
(5)学校审批、公布: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办理转专业手续:2023年3月10日前,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3.考核规则:医学部将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考察,根据学习能力、综合表现、个人特长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及排序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报医学部部长办公会批准,向本科生院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材料。
第九条转专业学生的收费与学分转换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经批准转入学生,均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学习,必须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医学部负责学生转入前已修完的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对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附件:2023年武汉大学医学部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