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医学部答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答辩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学院初审:请按各学院要求进行
医学部资格审核安排:
时间:10月10日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第一临床学院)
10月11日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博士
10月17日同等学力硕士(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地点: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5室)
联系电话:027-68759327
10月12日 学历博士(第一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
10月13日 学历博士(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
10月14日 学历博士(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研究院)
地点: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7室)
联系电话:027-68759329
时间:10月13日 八年制博士
地点:医学部教学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4室)
联系电话:027-68758765
学历博士审核,研究生院学位处将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主要处理争议情况。
研究生院资格审核安排:
时间:10月10日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第一临床学院)
10月11日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第二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博士
10月17日同等学力硕士(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处(当代楼A410室)
二、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学历博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师及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5、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八年制博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师及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5、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6、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在职专业学位博士:
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2、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单
3、在校博士课程考试成绩单
4、推荐书(两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
5、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如有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共一情况说明需导师签字、共一其他作者签名放弃使用该文章答辩)
6、临床病例分析报告六例
7、临床工作总结一篇(不少于3000字,导师审核签字)
8、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9、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10、照片要求,两寸蓝色登记照纸质版一张(电子版规格:宽120,高160像素)
同等学力博士(学术学位):
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如有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5、照片要求,两寸蓝色登记照纸质版一张(电子版规格:宽120,高160像素)
同等学力硕士(学术学位):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等学力国家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
3、课程考试及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资格审核时在医学部查询,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4、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两篇(其中一篇要求署名武汉大学,与答辩专业相关的论著)。如有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5、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6、照片要求,两寸蓝色登记照纸质版一张(电子版规格:宽120,高160像素)
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国家考试成绩单、校内课程成绩单
4、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与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相同)
5、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6、照片要求,两寸蓝色登记照纸质版一张(电子版规格:宽120,高160像素)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各学院需敦促导师切实加强对学位论文的指导,要求研究生按照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须使用学位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重复率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查重工作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完成,请按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四、学位论文网上评议要求:
医学部2022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评议结果如有不合格情况不允许复评。学历博士送评三份,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送评五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送评六份。博士学位论文网评提交工作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完成,请按各学院要求进行,送审截止时间:10月31日。
五、创新成果及论文答辨时间要求:医学部2020级(含2020级)以前博士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仍按照《武汉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2021级(含2021级)以后博士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根据《武汉大学医学部关于研究生以创新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要求》要求,具体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创新成果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论文答辨时间学校要求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
下半年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