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武大发字[2013]1号)文件精神,经部务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委员会等四个咨议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学术委员会 负责对学部内的学科发展、学术审议、评定和相关咨询工作,制定学术评价标准,重大科研计划方案,指导学部开展协同创新,指导学部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 学位评定委员会 负责审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确定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审定硕士学科,拟定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并报研究生院核准,审核博士学位等。 3、 教学指导委员会 指导协调学部内各学院的人才培养,提出学部各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建议,审定本学部教学与培育计划,指导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等。 4、 人力资源委员会 统筹规划学部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教学业绩考核和岗位聘任;负责医学部专业技术职称、职员等各类人员晋升评审等。 请各单位根据机构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每个委员会在本单位内推荐1-2名委员人选建议名单,于3月15日(周五)上午12时前报医学部综合办。 联系人:吴夏 联系电话:68758689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13年3月5日 |